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股票代碼:000564 股票簡稱:*ST大集 公告編號:2021-108 供銷大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法院裁定批準公司控股股東、重要股東重整計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 2021 年 2 月 10 日、3 月 13 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南高院” 或“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控股股東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司及重要股東海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海航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海航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海航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軒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經其重整二債會表決,公司控股股東及上述重要股東、海航集團等公司的重整計劃已經過各表決組通 過,詳見 2021 年 2 月 10 日、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資 訊 網 (www.cninfo.com.cn) 、 重 整 管 理 人 在 全 國 企 業 破 產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網 http://pccz.court.gov.cn 發布的相關公告。 2.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準《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 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重整計劃》(以下簡稱“《重整計劃》”),并終止控股股東海航商控、上述重要股東及其關聯方海航集團等公司的重整程序,詳見 2021 年 10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重整管理人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 http://pccz.court.gov.cn 發布的相關公告。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現就法院裁定批準公司 控股股東、重要股東《重整計劃》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概述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海航集團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 知》主要內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航集團收到了法院送達的(2021)瓊破 1 號之六《民事裁 定書》,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控股股東海航商控、重要股東及其關聯方海航集團等公司的重整程序,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二、風險提示 1. 若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海航資本集團有限公 司、海航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海航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軒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法院有權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宣告海航集團等公司破產,屆時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海航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海航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島海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長春海航投資有限公司、上海軒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對海航商控、海航實業提供了擔保,海航商控、海航實業重整可能會對公司年度業績產生一定影響。 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供銷大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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