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銀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團隊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擬實施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
為保證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順利推進及有序實施,現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 12 月修訂)》、《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 5 號—股權激勵》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進一步完善公司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和完善公司長效激勵與約束機制,保證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并在最大程度上發揮股權激勵的作用,進而確保公司遠期發展戰略及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考核原則
考核評價必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本辦法和考核對象的工作業績進行評價,實現期權獎勵與本人工作業績、工作態度緊密結合。
三、考核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參與公司本激勵計劃的所有激勵對象,即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所有激勵對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四、考核機構
(一)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領導和審核考核工作。
(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考核工作。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部等相關部門負責相關考核數據的搜集和提供,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
(四)公司董事會負責考核結果的最終審核。
五、考核指標及標準
(一)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考核年度為 2021-2023 三個會計年度,每
年度進行業績考核,以達到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的行權條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權期 業績考核目標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一個行權期 1、以2020年凈利潤為基數,2021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2.0%;
2、以2020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1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0%。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二個行權期 1、以2020年凈利潤為基數,202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三個行權期 1、以2020年凈利潤為基數,2023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3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凈利潤”以剔除股份支付費用影響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計算依據;
2、上述“營業收入”以公司合并報表營業收入為準。
若預留部分在 2021 年度授予完成,則預留部分的行權安排及公司業績考核
與首次授予一致;若預留部分在 2022 年度授予完成,則預留部分的股票期權行權考核年度為 2022-2023 年兩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權期 業績考核目標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一個行權期 1、以2020年凈利潤為基數,202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第二個行權期 1、以2020年凈利潤為基數,2023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3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凈利潤”以剔除股份支付費用影響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計算依據;
2、上述“營業收入”以公司合并報表營業收入為準。
若公司未滿足上述業績考核目標,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期權均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二)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備股票期權本年度的行權資格;考核結果直接影響考核對象的年終獎勵與職務變動;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依
據本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其相對應行權期計劃行權數量作廢,由公司注銷。屆時按照下表確定個人層面行權比例:
考核結果 90分以上 80~90 60~80 60分以下
等級 優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個人層面行權比例 100% 0%
若公司層面業績考核達標,激勵對象當年實際行權額度=個人當年計劃行權額度×個人層面行權比例。
激勵對象按照績效考核結果對應的個人當年實際行權額度來行權,未能行權部分由公司注銷。
六、考核期間與次數
1、考核期間
激勵對象獲授或行使股票期權前一會計年度。
2、考核次數
本激勵計劃實施期間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具體考核操作,統一制作表格,參與評分,考核結果保存,統一輸入電腦。
(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對最后得分進行核查、分析、形成績效考核報告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核。
八、考核結果反饋
被考核對象有權了解自己的考核結果,董事會薪酬考核委員會工作小組應在考核工作結束后 5 個工作日內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對象。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應通過雙方的溝通來解決。如果不能妥善解決,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出申訴,委員會在接到申訴之日起 10 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復。
九、考核結果的管理
1、考核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需保留績效考核所有考核記錄。
2、為保證績效激勵的有效性,績效記錄不允許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記錄,須當事人簽字。
3、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作為保密資料歸檔保存。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
會須保留績效考核所有考核記錄,保存期限至少為五年。
九、附則
(一)本辦法由董事會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若本辦法與日后發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存在沖突的,則以日后發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為準。
(二)本辦法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自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生效后實施。
銀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11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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