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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 LTD. 證券代碼:603998 證券簡稱:方盛制藥 公告編號:2021-096 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轉讓藥品生產技術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先后與浙 江健煦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煦醫藥”)就“八正顆粒” 的藥品生產技術轉讓、與開封大宋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 宋制藥”)就“復脈定膠囊”、“清腦降壓顆粒”的藥品生產技 術轉讓簽署了相應的《轉讓協議》(詳見公司 2018-051、2019-046 號公告),但因交易對手方一直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B 證), 導致未將轉讓品種的上市許可持有人變更到交易對手方名下。近 日,經各方友好協商,并經公司董事長審批通過,公司與相關方 簽署了后續推進協議,現將相關進展公告如下: 一、“八正顆粒”的藥品生產技術轉讓事項 公司與健煦醫藥、云南省曲靖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曲 靖藥業”)簽訂了《關于八正顆粒技術轉讓協議之三方補充協議》, 各方同意將“八正顆粒”藥品品種的所有權(包括但不限于該品 種的研制原始資料、藥品處方、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再注冊資 料及新藥證書等生產技術和知識產權)轉讓給曲靖藥業。 1、曲靖藥業基本情況 名稱 云南省曲靖藥業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曲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瑞和西路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30300709795410U 法定代表人 何智良 注冊資本 1,800 萬人民幣 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 LTD. 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4 日 經營期限 1999 年 3 月 4 日至長期 經營范圍 中藥,西藥制劑生產、銷售。 股東情況 何智良(認繳出資 1,800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經審計總資產為6,298.72萬元,凈資產為2,190.20 主要財務數據 萬元;2020 年度,實現營業收入 7,107.45 萬元,凈利潤 648.73 萬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經審計總資產為 7,019.88 萬元,凈資產為 2,275.86 萬元;2021 年 1-6 月,實現營業收入 3,163.88 萬元,凈利潤 86.88 萬元。 2、定價情況 經公司與健煦醫藥、曲靖藥業協商一致,受讓方健煦醫藥指 定曲靖藥業受讓“八正顆粒”的藥品生產技術,不涉及定價變更。 3、除本次八正顆粒藥品品種的所有權轉讓交易外,曲靖藥 業與公司不存在產權、資產等其他方面的關系。 二、“復脈定膠囊”、“清腦降壓顆粒”的藥品生產技術轉 讓事項 公司與大宋制藥、河南比福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 福制藥”)簽訂了《權利義務轉讓協議》,各方同意大宋制藥將 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比福制藥。 1、比福制藥基本情況 名稱 河南比福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新尉工業園區建業路 6 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10200MA482HKN4N 法定代表人 師新偉 注冊資本 87,000 萬人民幣 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12 日 經營期限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長期 藥品生產(憑有效許可證核定的范圍經營),藥品批發(憑有效許可證核定 的范圍經營),醫療器械生產(憑有效許可證核定的范圍經營),醫療器械 經營范圍 銷售(需經審批的憑有效許可證核定的范圍經營),食品生產(憑有效許可 證核定的范圍經營),食品銷售(憑有效許可證核定的范圍經營),中藥飲 片加工、技術咨詢、技術轉讓、藥品研發。 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 LTD. 前十大股東:師新偉(認繳出資 21,748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25%),吳戰軍 (認繳出資 6,302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7.24%),師世偉(認繳出資 5,510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6.33%),師國偉(認繳出資 4,413 萬人民幣,持股比 股東情況 例 5.07%),王治軍(認繳出資 4,386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5.04%),師占新 (認繳出資 2,664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3.06%),馬占果(認繳出資 5,510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6.33%),王益民(認繳出資 2,093 萬人民幣,持股比 例 2.40%),王市委(認繳出資 2,062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2.37%),楊智勇 (認繳出資 1,967 萬人民幣,持股比例 2.26%) 財務數據 尚未實際經營 2、定價情況 經公司與大宋制藥、比福制藥協商一致,大宋制藥暫未支付 的合同款項由比福制藥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不涉及定價變更。 3、除本次復脈定膠囊、清腦降壓顆粒藥品品種的所有權轉 讓交易外,比福制藥與公司不存在產權、資產等其他方面的關系。 三、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關于八正顆粒技術轉讓協議之三方補充協議》 甲方:方盛制藥;乙方:健煦醫藥;丙方:曲靖藥業 1、協議簽訂背景 (1)2018 年 6 月 11 日,甲、乙雙方簽訂《八正顆粒技術 轉讓協議》,約定甲方向乙方轉讓其名下“八正顆粒”(以下簡 稱“轉讓品種”)的生產技術、知識產權等相關事宜。 (2)乙方已按原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完成 30 萬元轉讓 費,但因乙方單方面原因,甲方至今無法將轉讓品種轉讓至乙方 名下。 2、交易內容 根據原協議相關約定,現乙方指定丙方作為轉讓品種的接收 方,各方確認將按照政府藥品主管部門發布的《藥品上市后變更 管理辦法(試行)》等藥品上市許可轉讓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方式完成將轉讓品種的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生產地址變更至丙方 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 LTD. 名下的相關手續。 (二)《權利義務轉讓協議一》(復脈定膠囊)、《權利義 務轉讓協議二》(清腦降壓顆粒) 甲方:方盛制藥;乙方:大宋制藥;丙方:比福制藥 1、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乙方將其在原協議項下“乙方” 的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乙、丙方之間如有 糾紛由乙丙雙方自行解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和履行。 2、除本協議約定的變更外,原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等其他 內容均不發生任何變更。由丙方繼續履行原協議中約定的“乙方” 的義務和責任,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丙方取得原協議中乙方的地 位。 四、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事項系前期已達成交易的后續推進方案,簽署相關協議 有利于推進前期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未來財務 狀況和經營成果帶來重大影響。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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