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969 證券簡稱:海南礦業 公告編號:2021-083
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委托理財受托方:銀行等金融機構。
本次委托理財金額:預計單日最高余額上限為人民幣 5 億元。
委托理財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履行的審議程序: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開第四
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發展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及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5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的理財產品,使用期限自本議案獲得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范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期滿后立即歸還至募集資金賬戶。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最終審定并簽署相關協議或合同等文件。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2502 號),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 586,416,094股新股。公司本次發行股份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發行價格為 11.30 元,募集
資金總額為 756,889,989.50 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10,844,882.32 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746,045,107.18 元。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
伙)對募集資金到賬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上會師報字
(2021)第 8754 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閑置原因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承諾投資項目 公司承諾投入 公司累計
募集資金金額 投入金額
1 石碌鐵礦-120m~-360m 中段采礦工程建設項目 45,617.34 8.85
2 石碌鐵礦石懸浮磁化焙燒技術改造項目 28,987.17 583.30
合計 74,604.51 592.15
(二)募集資金閑置原因
由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會根據項目實施的實際進展情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資金,因此部分募集資金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存在階段性暫時閑置的情況。
三、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管理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投項目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擬對 2021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二)管理額度
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 5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上資金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可以滾動使用。
(三)管理方式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擬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的理財產品。
(四)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到期后立即歸還至募集資金賬戶。
(五)實施方式
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最終審定并簽署相關協議或合同等文件。
四、風險控制
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所購買的理財產品不得用于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總體風險可控。
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公司審計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五、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財務指標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資產總額 851,803.67 1,110,924.88
負債總額 345,741.47 436,280.94
凈資產額 506,062.20 674,643.94
2020 年度(1-12 月) 2021 年度(1-9 月)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 29,657.85 49,819.00
流量凈額
注:2020 年年度數據為經審計數據,2021 年三季度數據為未經審計數據。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貨幣資金余額為 294,567.59 萬元,本次委托
理財金額為 5 億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貨幣資金的 16.97%。公司在確保募投項目正常實施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的理財產品進行現金管理,不存在負有大額負債的同時購買大額理財產品的情形,不會影響募投項目的建設和主營業務的發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
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獨立董事、保薦機構發表了同意意見,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現金管理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七、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對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行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收益,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沒有抵觸,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資金管理制度,能夠有效地控制投資風險,確保資金安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審批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該事項決策和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5 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聯合保薦機構對海南礦業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計劃無異議。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委托理財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特此公告。
海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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