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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山大鷗瑪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山大鷗瑪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鷗瑪軟件”、“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1〕2744 號文同意注冊。《山東山大鷗瑪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及附件披露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 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 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 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 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www.zqrb.cn;經濟參考網 www.jjckb.cn),并置備于發行人、深交所、本次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查閱。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并認真閱讀今日刊登的《山東山大鷗瑪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投資者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T 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 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 2021 年 11 月 9 日(T 日),其 中,網下申購時間為 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 9:15-11:30,13:00-15:00。 2、本次發行采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如有)、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如有)、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中信證 券 ” ) 負 責 組 織 實 施 。 初 步詢價及網下發行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 深交所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 本次發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售,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山東山大鷗瑪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向參與配售的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配售的股票總量、認購數量、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3、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4、網下發行對象:本次網下發行對象為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5、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 2021 年 11 月 3 日(T-4 日)9:30- 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參與創業板網下詢價的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別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網下投資者最多填報 3 個報價,且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當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初步詢價階段網下配售對 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 150 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 10 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 150 萬股的部分必須是 10 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 1,300 萬股。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 1,300 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 行數量的 50.96%。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時,請特別留意申報價格和申購數量對應的申購金額是否超過其提供給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及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報的 2021 年 10 月 27 日(T-9 日) 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參與本次鷗瑪軟件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T-5 日)中午 12:00 前將資產證明材料通過中信證券 IPO 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系統(網址:https://www.citics.com/ipo/login/index.html)提交給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如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予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一: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如實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確保其填寫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表”與其提供的上述證明材料中相應的資產證明金額保持一致,且配售對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上述證明材料及“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表”中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配售對象為公募基金、基金專戶、資產管 理計劃和私募基金等產品的,以初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1 年 10 月 27 日(T-9 日)的產品總資產為準;配售對象為自營投資賬戶的,以公司出具的初 步詢價日前第五個工作日即 2021 年 10 月 27 日(T-9 日)自營賬戶資金規模說 明為準。上述證明材料需加蓋公司公章或外部證明機構公章。 特別提示二: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查創業板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新增了資產規模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詢價前,投資者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 (https://eipo.szse.cn)如實填寫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T-9 日)的資產規模 或資金規模,投資者填寫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應當與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提交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中的金額保持一致。投資者需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申購規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6、網下剔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詢價結果,對所有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的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由晚到早、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部分的數量,剔除的擬申購量為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 1%。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綜合有效認購倍數、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發行人所處行業、發行人基本面、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審慎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于 10 家。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已聘請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全程進行即時見證,并將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信息披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7、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 6 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 6 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有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本次跟投獲配股票的限售期為 24 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8、市值要求: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 2021 年 11 月 1 日(T-6 日)為基準日,除了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以封閉方 式運作的創業板主題公募基金與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 20 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 1,000 萬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 20 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 6,000 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 20 個交易日的,按 20 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計算規則按照《網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 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持有 1 萬元以上(含 1 萬元)市值的深圳市場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方可通過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投資者 持有市值按其 2021 年 11 月 5 日(T-2 日,含當日)前 20 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 值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 20 個交易日的,按 20 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網上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 號)的相關規定。 10、網下網上申購: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發行申購日同為 2021 年 11 月 9 日(T 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 0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 09: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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