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
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作為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赤峰黃金”)的獨立董事,我們基于獨立判斷,現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了《關于簽署<安排協議>及其相關協議的議案》,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的召開程序、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審議本次交易相關議案時履行了法定程序。
2、公司擬與 Golden Star Resources Limited 簽署《安排協議》
(ARRANGEMENT AGREEMENT)等相關協議,擬通過全資子公司赤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赤金香港”),以每股 3.91美元的價格,以現金方式收購金星資源全部已發行和流通的普通股的62%,交易對價約 2.91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18.62 億元;第三方出資
比例為 38%,即 1.79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11.41 億元;各方根據出資
比例獲得相應比例的目標公司股份。赤峰黃金為赤金香港本次交易提供母公司保證擔保。本次交易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與《公司章程》等規定,符
合公司的發展戰略,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的資源控制規模和綜合競爭能力,增強該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并進一步提高公司在行業內的地位和影響力。
3、本次交易為市場化收購,交易各方通過公平商業談判的方式協商,并參考中介機構報告確定標的公司交易價格。該議案事項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沒有發現有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和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4、同意公司實施本次交易并簽署相關協議及交易文件,并將本次交易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張旭東 李焰 阮仁滿 郭勤貴
2021 年 10 月 31 日
002533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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